無法
2009年,也門共和國。這是在也門首都的街頭,一名強奸慣犯被執行槍決的畫面。
照片中的這名強奸犯男子,名叫拉瓦赫,42歲。在他38歲那年,就毫無人性地奸殺一名年僅13歲的小姑娘,案發后倉惶潛逃到外地,警方追捕多年都未捉拿歸案。拉瓦赫性情狡榨而且足智多謀。也門共和國警方花費了巨大的財力物力才將他抓獲。
拉瓦赫被捕后立即就被判處極刑,在執行槍決的這天,先游街示眾。然后在人山人海的街道上,讓群眾親眼目睹槍決這個惡魔,目的是讓群眾知道此惡徒已被槍決今后安心生活。惡徒雙手被反綁,臉部朝下整個身體被反趴在紅色地毯上,反穿衣服,扒開扣子露出背部。刑警雙腿跨在他的腰身上,一支沖鋒槍對準他的后腦,時間一到立即開槍。
其實在也門共和國像這種處決方式,算是比較普通的。如果是民憤極大、罪惡深重的暴徒還有更殘酷的處決方式,那就是用石頭砸死,電擊,砍頭,分尸等等酷刑。(圖片網上下載,如侵必刪)